中传政字〔2016〕4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照教育部巡视组整改意见和国家制定的办公用房使用标准,进一步落实国管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全校办公用房再次进行全面清理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改原则
1、在职人员应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并进行核定,在本校区内不得占用两处及以上办公用房。必须按照合并、调整、改造顺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清理整改多出用房须上交学校统一调配使用;
2、已退休教职工,又不再担任研究生培养的教师,一律不得占用办公用房;
3、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占用办公用房;
4、地下空间一律不准住人,堆放杂物等。今后地下空间使用要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使用。
二、清理整改要求
此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涉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相关要求,是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不可违反的组织纪律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头,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清理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学校将于4月底对部分办公用房进行调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4月中旬前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对于清理整改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国传媒大学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