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服务招标合同会签的填报说明

时间:2016-05-18浏览:736

目前我校招标合同签订规则:

1、120万以内的设备、服务类合同以及200万以内工程类合同学校委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签订,盖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章;

2、120万及以上设备、服务类合同以及200万以上工程类合同,由法人签订并盖校章。

因为合同中涉及的采购技术指标等是由各项目所在单位提出的,需要中标单位及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合同会签单来认可合同,合同会签单做为合同的一部分留存在招投标档案中。

请项目所在单位和中标单位依据招投标文件拟定合同,并签署合同会签单。

合同会签单签订顺序:中标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拟定确认签字盖章后再送审计和招标办,确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再修订)、招标办、校办。

注:招标办签订合同是在法人的授权下简化合同签订的流程,合同的责任人还是各实际采购单位,各实际采购单位需要对合同终身负责,因此签订合同会签单时务必细致审核合同。

会签单填报可以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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