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学校房屋与土地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学校公用房屋、职工住宅(含周转房)管理;
2. 负责履行学校人民防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主要负责新建项目人防、地下空间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学校房屋、土地及地下空间建筑物的产权认证、证件办理、档案管理及统计报表等;
4. 负责建立完善学校房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和人防、地下空间管理系统,建立、维护数据库;
5. 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对公用房屋资源、地下空间进行统一规划、分配和调整;
6. 负责做好学校商铺、合作餐厅等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规划工作,做好学校经营性资产事项的备案或报批手续。
7. 负责深化落实学校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职工政策性住房申请、出售、调整、清理等事项,按规定审核职工住房产权登记或变更等工作;
8. 负责编制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做好物业补贴、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做好校内家属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