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科

设备管理科

当前位置:首页  机构职能  设备管理科

科室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实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宣传和落实;

2. 做好全校固定资产的定期核查、使用动态管理、监督,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等工作;

3. 建立学校资产调剂库,加大资产调剂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延长各类资产的使用寿命

4. 做好学校待报废处置资产的现场核查与组织鉴定工作及学校资产报废处置审批手续办理和实物处置工作;

5. 做好学校各类修缮工程质量评估及各类招标采购设备的质量验收、评估等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艺术与传播大楼5层西侧国有资产管理处509室

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林老师 010-65779377


返回原图
/